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宽体卡车等设备检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3-16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伊敏露天矿2022年宽体卡车等设备检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投标人负责完成伊敏露天矿运输设备40台、生产辅助设备22台实际生产作业量所需的检修工作。包括保养、故障诊断、故障检修、轮胎维护及临时抢修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投标人具有40吨及以上矿用卡车生产制造能力或具有40吨及以上矿用卡车生产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机构,需提供矿用卡车生产制造证明材料或授权证书;
投标人具有宽体卡车或中大型货车或矿用卡车检修资质。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不少于10台40吨级以上宽体卡车或矿用卡车维修业绩或销售质保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此工程项目不准转包和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