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
1. 招标条件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石桥市新建陆上风电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石桥市新建陆上风电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是为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大石桥市冠程新能源有限公司550MW风电场项目和大石桥市鑫泰新能源有限公司200MW风电场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开展的采购工作。本次招标定标后,按照每个项目的投标分项报价分别由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大石桥市冠程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大石桥市鑫泰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人)签订合同。
2.1 建设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
2.2 规模: 大石桥市冠程新能源550MW风电项目、大石桥市鑫泰新能源200MW风电场项目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立即开始提供造价咨询服务,至完成招标人规定的造价咨询全部服务时间止。
2.4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大石桥市新建陆上风电场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3项100MW及以上风电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2.2项目负责人要求:本招标项目分为大石桥市冠程新能源550MW风电项目和大石桥市鑫泰新能源200MW风电场项目2个部分,投标人需要为每个部分提供一个独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2月22日9:00起至2022年3月1日17:00止。(北京时间)
意向投标单位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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