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
保安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2-3-134 )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保安服务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 高头窑煤矿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查干沟村,原煤生产能力1000万吨/年。在职职工人员约1000人。
2.2招标范围:配备不少于26名保安人员负责全矿区全天候保安服务;负责对矿区所有门岗执勤站岗服务,负责人员、车辆通行出入管理,担负全矿区范围内的巡逻任务和重要区域夜间巡逻、值守任务;负责煤矿防盗、防破坏、防滋事、防意外及各类突发事件等;负责煤矿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检查,消防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及管理,火情发生后协助煤矿和公安消防队的灭火工作等;负责煤矿道路交通管理、车辆管理和停车场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3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年至少1份工业企业或政府机关的全年安保服务合同业绩;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