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燃料部专用锚地安全管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2-2-068)
项目所在地区: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
1.招标条件
本(华能湖南岳阳发电 燃料部专用锚地安全管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每天巡视检查锚地,完成船舶安全管理工作与接送船员采买等工作。同时负责码头及锚地区域异常情况应急救援和海事部门社会救援派遣。
2.2.2码头、锚地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残油废油收集、储存及转运处理,华能码头区域应急救助及海事部门指定的救援
2.2.3电厂所属华岳电999趸船、华岳电998趸船起重机械每年年度检验取证及协助华岳电999趸船、华岳电998趸船年度检验船舶检验取证。
2.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止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国籍证书的机动船舶一艘,并取得船舶年度检验合格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1项水上作业或服务项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上述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