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基础桩采购招标公告
1.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格尔木市乌图美仁乡,位于格尔木~茫崖公路120km里程碑以南中灶火沟内,距格尔木市约161km,交通便利。场址范围内地势总体上南高北低,地面高程3120m,地形开阔平坦,光伏项目占地面积约29.64公顷。
光伏电站由6个光伏发电区域组成,共布置6个3.15MW固定支架子方阵,合计交流侧容量18.9MW,直流侧容量约20.7MWp;组件采用540Wp双面双玻组件;逆变器采用组串集成逆变设备,集成平台型式布置;35kV箱式变压器采用3150kVA全密封三相双绕组无励磁调压油浸式型式。
1.2招标范围
1.2.1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主要包括下列项目(但不限于):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材质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青海格尔木夏日哈木镍钴矿智慧能源系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 |
¢219*6.5,3.5m,钢管桩 |
根 |
98 |
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76*4.5,1.95m,钢制螺旋地桩 |
根 |
5904 |
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
¢76*4.5,2.25m,钢制螺旋地桩 |
根 |
5904 |
产品满足招标文件相关技术要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测报告随货一并送达交货地点。 |
1.2.2 交货地点及时间:
1.2.2.1交货地点:青海格尔木夏日哈木镍钴矿智慧能源系统100MW光伏发电项目(二期20MWp)场址指定地点,车上交货。
1.2.2.2交货时间:2022年4月15日-2022年4月30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交货进度计划表为准。
1.3资金来源
本工程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组成,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钢制基础桩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销售企业须提供所销售钢制基础桩生产企业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销售企业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销售企业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在国内承担过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的至少1个钢制基础桩合同,且单项合同总供货量1万根及以上(附合同复印件),其中销售企业可提供所销售钢制基础桩生产企业的业绩。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响应人提供的响应文件在评审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2月23日~2022年3月1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