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012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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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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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生产业务外包 |
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十三间房、烟墩等风场生产业务外包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生产业务外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四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运维、或4.95万千瓦及以上装机容量的风电场(或光伏电站)运维合同业绩不少于1项(附合同扫描件)。备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相关的业绩,投标人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招标范围、标的数量、合同签字盖章页、技术协议主要内容页等)及业主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应答资格。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2-02-23 15:24到2022-03-0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2-02-23 15:24到2022-03-0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