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福建晋江热电有限公司(下文称招标人)位于泉州晋江市内,自2004年9月成立以来,为晋江市“集中供热、热电联产”的基础配套项目,位于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占地255亩。现有装机容量为110MW(60MW抽汽背压式汽轮机和50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各一台)。根据《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及周边地区供热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晋江市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及周边地区热电联产专项规划2020年~2025年》,晋江热电公司拟扩建1×50MW超高温亚临界汽轮发电机组(配套一台400t/h级超高温亚临界燃煤锅炉、配套的主辅系统、建筑物、脱硫/脱硝/除尘等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及其它满足一台机组运行所必需的设备、设施,并应满足国家和行业要求)。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汽轮发电机组采购招标范围为设备采购供货、运输、相关服务等内容,包括汽轮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发电机本体及其附属设备(含励磁系统)等。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设备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国内进汽压力16MPa及以上或进汽温度565℃及以上汽轮机合同业绩2份和具有50MW及以上等级汽轮发电机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2-25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3-03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