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鲁南化工
己内酰胺产业链配套节能减碳一体化工程项目
给水预处理装置EPC总承包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兖矿鲁南化工 己内酰胺产业链配套节能减碳一体化工程项目给水预处理装置EPC总承包,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建设工期
2.1项目概况: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滕州市木石镇
项目概况:兖矿鲁南化工 己内酰胺产业链配套节能减碳一体化工程项目,新建一套给水预处理装置,水源为南水北调地表水,预处理后的产水并入现有生产系统供水管网,作为脱盐水制备原水和工业循环水补水及厂区生产、消防用水。
招标编号:SNZB-LNHG-D20221-0002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己内酰胺产业链配套节能减碳一体化工程项目给水预处理装置EPC总承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管理、详细勘察、设计(包括详细设计)、采购(含现场设备制作)、施工、培训、单体试车、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阶段提供指导与技术支持服务、保运、售后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及资料编制,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等全部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工作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2.3 建设工期:本项目工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2投标人同时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甲级(水污染防治)或市政甲级设计资质及以上和环境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工程总承包资格,同时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投标人确保本项目使用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具有合法的来源,非自有知识产权的投标人需持有合法的知识产权许可。因侵犯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纠纷,责任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3.4 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资格;施工经理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及以上资格。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为独立法人,并满足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数量不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由设计或施工单位承担,并对本项目整体负责。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抵税联)的能力,具有承担本工程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上传的资质和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有不符合,取消中标资格。
3.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的给水预处理项目工程(含高盐水、化工水、矿井水等)或市政自来水运营的相关业绩,业绩要求规模20000t/d以上,明确建设单位、工程规模、进出水指标、建设时间、
4.2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等及以上投资规模化工项目管理经验;
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原件扫描件为准,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工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竣工验收证书等相关资料。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投标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本项目通过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 )进行电子化招标。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尚未注册成为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正式用户的,需先登录 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原)进行电子注册、经验证通过并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后方能参与招标活动。注册需携带资料请详见平台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
(1)潜在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2)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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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填写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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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ykjtz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