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 、中国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7、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石油化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8、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9、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0、2019年以来有类似项目业绩 ; 11、财务状况良好,近1年 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12、响应所有人员要经过教育培训,承诺所有入场人员必须提供体检合格报告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 ; 1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 14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参与,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信息为准 。 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 建造师注册证书 ,持有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负责人持有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有两年及以上从业经验,投标前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安全负责人在项目施工期间需全天在岗 。 拟派人员应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及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工作人员不得在施工期间进行更换。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投标预算中的各类分项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特别是安全文明施工费和人工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