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新疆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华电昌吉分公司2号机组深度调峰工况下提高准东煤比例及经济性研究项目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号机组深度调峰工况下提高准东煤比例及经济性研究项目-施工外委
工程地点: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
工程性质:改造工程
规模:2×330MW
范围: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2号机组深度调峰工况下提高准东煤比例及经济性研究项目相关的安装、机务、电气、热控等施工(含辅材)。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工,工期为55天。具体时间以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具有1项烟气旁路改造类似施工业绩,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合同首页、能反映上述施工业绩要求的工程量清单或技术协议文字描述、盖章页等),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 3 月2 日 9:00起至 2022年 3 月 8 日 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意向投标单位请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源:手机 13810007781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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