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泉吉乡切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X-zb220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刚察县泉吉乡切吉村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已由海北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北发改审【2022】1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山东援建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1、乡村文化振兴新增塑胶篮球场面积428.64平方米,新建污、雨水管网3650米,沥青路面广场铺装等;2、乡村生态振兴新建水侧79个总面积632平方米,器械室一座面积104.08平方米;3、乡村组织振兴服务中心增设采光棚400平方米,党建雕像、宣传栏等设施。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523001001
标段 发包内容:1、乡村文化振兴新增塑胶篮球场面积428.64平方米,新建污、雨水管网3650米,沥青路面广场铺装等;2、乡村生态振兴新建水侧79个总面积632平方米,器械室一座面积104.08平方米;3、乡村组织振兴服务中心增设采光棚400平方米,党建雕像、宣传栏等设施。 计划工期: 19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30日) 合同估算价:1290万元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施工单位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9年03月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工程专业)和有效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6301000076034523001001。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地申请人多于9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应当在青海省 (以下简称“省 ”)进行诚信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青海省 平台—办事指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