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湖北公司汉川一发液碱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湖北公司汉川一发液碱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1176,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 位于湖北省汉川市曹家台,一期工程安装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于1991年投产,二期工程安装2台同型号机组,于1998年投产,三期工程安装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其中第一台在2012年投产,第二台于2016年投产。
2.1.2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 地处汉江平原,汉江下游北岸,湖北省汉川市曹家台。毗邻武汉市郊新沟镇,东南至武汉市区45km,西至汉川市10km。
2.1.3湖北公司汉川一发液碱采购数量为6000吨,用于水处理阴床、混床、精处理高速混床树脂再生,以满足#1-6机组发电需要,供货期两年。交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两天内供货,供货期内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货到验收合格后100%付款(项目税率:含13%增值税价)。合同到期后,无论是否达到采购量合同自动中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并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投标人无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则需有相应与之配送合作的单位,并提供投标人与合作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合作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液碱供货合同业绩2份,且单个合同数量不小于500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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