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使用后评估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1214,招标人为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福建龙源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安装100台单机容量为4.0MW的风电机组,同时建设两座陆上升压站,风机之间由35kV海底电缆相连并直接接入陆上升压站,再由220kV海底电缆与陆上电网相连。本项目位于莆田市南日岛东北侧,风电场分A、B两个场区,其中A区靠近南日岛北侧岸线,B区在A 区东侧。
招标范围: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海域使用后评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水深地形测量、鸟类影响评价报告等需要补充专题调查,编制项目海域使用后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审查,报价费用包含专家评审产生的所有费用。
2.2其他:计划服务期:3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海上风电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业绩或海上风电场海域使用论证后评估报告编制业绩1份,须提供符合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须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及职称证明材料。
(2)项目负责人近1年内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海域使用论证后评估报告编制负责人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报告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须至少一家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08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3-15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