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石家庄栾城整区分布式二期光伏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北石家庄栾城整区分布式二期光伏项目已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 2.2 项目规模:10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7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5)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国家能源监管机关颁发的承装(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应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约。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2019年~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如因疫情原因未完成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可提供2018~2020年年度审计报告(需有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审计报告。 7.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应具有至少2个10MW及以上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工程PC承包业绩或分布式屋顶光伏发电工程EPC承包业绩 (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应至少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 8.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1 个10MW及以上光伏电站或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施工工程,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9.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标段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3-04 17:05到2022-03-10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