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
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一厂污水处理系统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焦化公司蒙西焦化一厂污水处理系统托管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014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项目概况:国能蒙西焦化一厂生化污水处理系统2015年正式投入运行,污水处理量为2×47.5m3.h-1,本工艺主要由一级处理段(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SDN工艺)、三级处理段(臭氧氧化+MBAF)和污泥处理系统组成;污泥处理系统由污泥浓缩池和污泥脱水系统组成。二级生化处理由A-0-0微孔曝气活性污泥法来降解焦化废水中的酚,氰,氨氮,COD等污染物,最终出水的各项指标达到国家《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中企业执行表2规定的直接排放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两年预计处理水量约166万吨。(详见生化污水处理工艺流程图)
2.1.2招标范围:国能蒙西焦化一厂2×47.5m3/h生化水处理系统运行托管,包括:系统水质达标、劳务、运行管理、生化水处理药剂供应、设备维护、技术服务等托管服务内容。
2.1.3项目
2.1.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由招标人对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如乙方运营不满足甲方运行要求及出水指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因政府针对焦化厂政策性因素造成的托管运营合同延期或提前终止,托管单位的运营服务费用按原合同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至少2份焦化污水处理系统装置(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小时或100m3/h)独立运营管理一年及以上的业绩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关键信息页(如合同内容无法体现出“处理规模不小于100吨/小时或100m3/h”,也可在用户证明中明确);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证明材料(必须可体现出项目已经由投标人独立运营管理一年及以上)。
【4】信誉要求:/
【5】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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