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煤业 陕西矿业 青岗坪煤矿42107智能化综采工作面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1-08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煤业 陕西矿业 青岗坪煤矿42107智能化综采工作面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煤业 陕西矿业 青岗坪煤矿42107智能化综采工作面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华能煤业 陕西矿业 青岗坪煤矿42107智能化综采工作面转载机、破碎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前刮板输送机 | 装机功率≥2×525kW,槽宽800mm,运输能力:≥1500 t/h; | 台 | 1 | 配带1套监测监控装置 |
2 | 后刮板输送机 | 装机功率≥2×700kW,槽宽1000mm,运输能力:≥2000 t/h; | 台 | 1 | 配带一套监测监控装置 |
3 | 转载机 | 装机功率≥700kW,槽宽1000mm,运输能力: ≥2500 t/h; | 台 | 1 | 配带1套监测监控装置 |
4 | 破碎机 | 破碎能力: ≥3000t/h | 台 | 1 | 配带1台隔爆型电动机及监测监控装置 |
5 | 自移机尾 | 与DSJ120/150/3×400可伸缩带式输送机配套使用 | 台 | 1 | 电液控制 |
2.3 交货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清塬乡石门村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
2.4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采煤工作面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产品制造商。提供本次采购综采工作面使用的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运输、破碎能力不小于本次招标设备的综采工作面所使用的刮板机、转载机、破碎机业绩2份,并提供业绩合同和投产验收的证明材料。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