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拟对“广东法院展览馆运维项目”的服务商进行比选活动,项目预算金额为:70万元,现邀请贵公司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广东法院文化建设布展工程(现展览馆)在2018年完成建设并通过验收,包括展览馆的装修工程以及信息化设备部署,包括小屏控大屏、滑轨互动屏、飞屏系统、镜面屏、笑脸墙、18联屏等设备,目前设备的一年质保期已过期。拟通过比选方式,选择运维服务商,通过派驻现场运维工程师,保证展览馆的设备运行正常。此外每次新的展示动画、视频、特效重新制作时,需要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响应需求,并实时更新到展示设备上,保证展览馆的宣传业务正常开展。具体内容详见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按《报价函》格式提供书面声明。
三、提交比选材料要求
1.供应商应提交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材料:
(1)报价函(详见附件1格式);
(2)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格式);
(4)2019年以来承接或运维中的同类项目业绩;
(5)项目运维服务方案;
(6) 运维人员(驻场工程师);
(7)质量保障措施;
(8)验收方案。
2.提交比选材料采用A4纸印刷,并按格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按书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所有比选材料装于信封袋或档案袋密封提交。
四、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委托广州顺为招标采购 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所有参与比选的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审(详见第三部分评审办法),推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选供应商。
五、有关费用
1.参与比选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比选有关的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组织比选有关费用由采购人支付,供应商不需要承担任何费用。
六、提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和地点
1.提交比选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3月10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2. 提交比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