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项目简介
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即:A包、B包),其中:
A包: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始建于2007年,系黄河苏只水电站的配套工程,同时,该鱼类增殖站也是黄河上中游首座鱼类增殖站。增殖站由繁育车间、办公用房、水箱间、室外亲鱼暂养池、室外苗种培育池、流水培育池、换水收集池、曝气水塔、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等设备设施组成。增殖站主要承担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厚唇裸重唇鱼等土著鱼类的驯养和繁殖,增殖站放流规模为28万尾/年。增殖站主要工作任务是亲鱼的捕捞、亲鱼驯养培育、繁殖期间亲鱼的挑选、人工催产、人工授精、人工孵化、苗种培育、标记放流及放流效果监测评估等工作。
B包: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于2018年9月投运,增殖站主要承担花斑裸鲤和极边扁咽齿鱼两种土著鱼类的的驯养和繁殖,增殖站放流规模为5万尾/年。通过放流任务,进一步减缓工程建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保护物种多样性。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设有繁育车间、室外养殖池循环系统、生物净化系统等配套设施,繁育车间设备由育苗系统、孵化系统、半净水孵化系统等设备组成,采用循环水净化系统处理养殖尾水,利用曝气、沉淀、物理过滤、生物净化等手段迅速除去养殖对象(亲鱼、鱼苗、生物饵料)的代谢产物和饵料残渣,净化水质,在少量补充水的前提下循环利用养殖水,进行小水体高密度养殖,鱼类生存环境(流速、流态、温度、水质)高度可控,提高了土著珍稀鱼类繁育成活率。站区内设有一套生物进化池,将养殖废水通过净化处理后用于绿化灌溉。
(2)本招标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即:A包、B包),采用“统招分签”的方式,中标人须与各委托人分别签订合同。
(3)各潜在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允许进行选择性投标,必须对两个标包同时进行投标方可。为此,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决定是否参与本项目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管理能力、履行合同能力、财务经营状况等实际情况后,再做选择。
(4)实施单位、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及合同编号如下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电站名称 |
签订合同主体单位名称 |
合同编号 |
1 |
A包 |
苏只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伯峡发电分公司 |
GBX-QT-[2022]第1号(总8号) |
2 |
B包 |
纳子峡水电站 |
青海黄河中型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2071-ZX-FY-[2022]第1号(总1号) |
(5)委托人相关信息
序号 |
标包划分 |
委托电站 |
服务实施地点 |
距省会 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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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包 |
苏只水电站 |
青海省化隆县甘都镇苏只水电站 |
162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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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B包 |
纳子峡水电站 |
青海省门源县纳子峡水电站 |
186K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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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苏只、纳子峡水电站2022~2024年鱼类增殖站增殖放流运行管理(包括:两站鱼类增殖站运行维护、育苗增殖、亲鱼捕捞驯养及育苗放流工作;放流鱼类的跟踪监测和放流效果评估;开展鱼类增殖放流人工繁育技术研究)。
1.2.2主要工作内容
(1)负责苏只水电站黄河裸裂尻鱼、花斑裸鲤、厚唇裸重唇鱼等土著鱼类的繁育工作,并完成2023、2024两个年度56万尾(28万尾/年)的放流任务。
(2)负责纳子峡水电站极边扁咽齿鱼、花斑裸鲤等土著鱼类的繁育工作,并完2023、2024两个年度10万尾(5万尾/年)的放流任务。
(3)负责各站亲鱼采集与运输、亲鱼驯养与培育、人工催产繁殖与孵化、苗种培育、饵料培育、鱼病防治和放流等方面工作。
(4)做好各站鱼类增殖站内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稳定运行,完善站内循环水设备,实现循环水系统高效安全养殖。
(5)组建各站增殖站管理运行机构,配备专业结构完善、人员数量合理的管理运行团队,定期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
(6)在两站各自的放流过程中做好物种鉴定报告、疫病检疫报告、公证、渔政主管部门的批复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7)按照各委托人要求,建立建全各站增殖站质量、安全等管理体系,制定增殖站应急预案,完善各类台账及设备技术规程,全面保障项目的顺利开展。
(8)各站每年完成1项鱼类增殖放流人工繁育技术研究,并编制研究成果报告。
(9)每年对各站增殖放流数量、存活情况、生长状况、年龄组成、性腺发育状况及遗传多样性等方面进行监测,并结合监测结果,对现有增值放流方案进行评估和改进。
1.2.3项目实施地点、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2.3.1项目实施地点
A包: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
B包: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
1.2.3.2项目服务期限及年度合同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约定服务期限为三年(即2022年月日~2022年12月31,2023(2024)年1月1日~2023(2024)年12月31),但受托人须在每个年度合同结束前2个月,接受委托人的年度履约评价和考核,评价和考核合格后方可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当评价和考核不合格时,委托人将有权单方面终止下一年度以及其后年度合同的签订,已约定的服务期限三年亦自行终止,且委托人的该终止行为不能被视为违约、不接受任何索赔诉求)。
(2)年度合同期限为:2022年月日~2022年12月31,2023(2024)年1月1
日~2023(2024)年12月31)。
注:2022年合同起始时间,按项目中标人确定后,签订合同的日期为准。
1.2.4委托人为受托人可提供的生活、办公及其他便利条件
(1)A包: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为受托人可提供生活、办公所需的相关住房和场所。其中:办公室2间,每间15㎡;宿舍:4间,每间15㎡,水电暖齐全,有独立卫生间;餐厅:1间,10㎡,厨房:1间,10㎡,水电暖齐全。(所有房间内办公、生活设备、设施须自行配备)。
(2)B包: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为受托人可提供生活、办公所需的相关住房和场所。其中:办公室2间,每间15㎡;宿舍:4间,每间15㎡,水电暖齐全,有公用卫生间。(所有房间内办公、生活设备、设施须自行配备)。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持有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各站鱼类增殖站人员配置数量要求
序号 |
委托人 岗位 |
苏只水电站鱼类增殖站 |
纳子峡水电站鱼类增殖站 |
1 |
站长 |
1 |
1 |
2 |
养殖技术人员 |
5 |
3 |
合计 |
6 |
4 |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1项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2年3月18日~2022年3月24日 8:30~11:3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