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罗家湾灰场及核桃湾灰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2-135)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华能重庆 -珞璜电厂罗家湾灰场及核桃湾灰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华能珞璜发电 位于重庆市西南35公里处的江津市珞璜镇,北临长江,西靠川黔铁路。电厂始建于1987年,一二期工程均为整套引进法国阿尔斯通公司4×360MW燃煤机组,分别于1992年2月和1998年12月建成发电,同时配套日本三菱重工的石灰石-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成为我国第一家火电厂安装脱硫装置的环保示范电厂。随着重庆市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供应日趋紧张,2003年开始启动2×600MW亚临界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的三期扩建工程,于2006年底和2007年2月投产发电。现全厂总装机容量为2640MW,是我国西部地区最大的绿色环保型一流火力发电厂。华能重庆珞璜发电 一二期配套灰场为罗家湾灰场,原设计为湿灰场。三期配套为核桃湾灰场,属干式贮灰场。
“珞璜电厂罗家湾灰场及核桃湾灰场综合治理工程” 为施工总承包工程,投标人须提供土建、安装、调试等所有项目服务。包括罗家湾灰场1号灰田改造灰场坝体修建、防渗治理、渗滤液导排系统、调节池、曝气池、截洪沟、道路、库内清理、排浆系统改造、灰场拆移辅助工作、电气工程等:核桃湾灰场监测井、调节池、回水系统,防渗治理,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环境工程等。
工期要求:工期计划于2022年4月20日至2023年10月20日,日历月18个月。具体开工日期根据招标方要求调整,最终以招标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罗家湾灰场及核桃湾灰场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3年两项及以上灰场治理或水利工程或环保工程同类型业绩。
3.2.3 其他要求: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至少担任过一项及以上灰场治理或水利工程或同类型项目经历。。
3.2.4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