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0633-224042217264。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服务范围为辖内所有分支机构,其中:省级分行本级为单笔50万元(不含)以下建设工程项目],中标人数量:2名。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
2.2服务期限:签合同之日起两年。
2.3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相应资质和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能够独立签订、履行合同及招标条件;
3.2投标人业绩:近3年(2019年1月至2021年12月)至少具有10个相同或类似的服务业绩(业绩必须包含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服务)。造价项目拟派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信誉要求: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2019年起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②2019年起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信用中国网站(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造价单位及会计事务所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 3.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造价单位或会计事务所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9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10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内,即2022年3月18日08时30分起至2022年3月25日18时00分止(北京时间),登录() 在线 招标文件不办理现场发售或邮购,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 6. 备注: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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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gxbid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