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2/19-QT-32)
1、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河南 相关项目新乡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项目招标已由中国华电集团 河南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龙子湖湖心岛湖心环路以西、湖心一路以北湖心环路27号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2/19-QT-3201 | 标段1:华电新乡发电 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项目 | 华电新乡发电 因人员定员不足,对部分辅助运行、辅助维护岗位人员进行招标外委,负责设备巡视检查消缺等工作,本工作需要委托给技术力量能够满足需要的单位负责实施。工期2年。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华电新乡发电 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300MW及以上机组自主运行维护能力的火电企业。
8.投标人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次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辅助设备系统委托运营相关业绩,并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