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1. 招标条件
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2022-2023年度粉煤灰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青岛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2022-2023年度粉煤灰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岛热电有限公司位于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在建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计划5月份调试吹管,6月份投产试运行。机组设有三座灰库(原、粗、细各一座),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每座灰库直径为Φ10m,有效容积480m3,库顶标高23m。 3座灰库满足储存BMCR工况下两台炉燃用设计煤种约24小时排灰量;每台炉设一台风冷干式排渣机,其出力不低于锅炉燃用设计煤种BMCR工况下250%的排渣量,粒径不大于25×25mm的炉渣进入渣仓储存。
2.1 建设地点:青岛市黄岛区董家口经济区港润大道16号;
2.2 规模:2×350MW超临界热电联产机组;
2.3 服务期:计划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1日开始,合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预计年产量约25万吨粉煤灰、2.7万吨炉渣的接卸操作、运输、出厂流向管理、后续处置、终端管理及其各环节的安全、环保工作以及华能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灰渣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详见技术规范书;
2.5 标段划分:董家口2×35万千瓦热电联产机组2022-2023年度粉煤灰销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燃煤发电厂的粉煤灰和炉渣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和签字盖章页以及能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
3.2.3其他条件:投标人需具有不少于4万吨粉煤灰存储能力的仓储场所(封闭灰库或封闭构筑物,自有或租赁,需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现场照片以及该场所的环评批复或环评备案等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运输罐车、自卸车等车辆证明。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4日9:00起至2022年3月 2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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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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