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喷淋冷却塔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喷淋冷却塔设备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沂电厂
2.2 规模:1台喷淋冷却塔,处理烟气量522723 Nm3/h。
2.3 建设工期:12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4 交货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
2.5 本项目采用预招标方式,若上级单位对我院资金未批复或项目未立项,则不执行该预招标结果。投标人参与投标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容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且在投标期内有效。
3.2.2 资格能力要求:2017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今,提供至少1项塔器(直径不小于5m)整塔供货相关业绩,业绩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无
3.2.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3.2.5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3月25日9时00分起至2022年4月1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