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
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自管子项电梯采购项目
2.3 招标项目概括
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委托供应商对辽宁徐大堡核电厂恒湿库、综合检修厂房、环境实验室和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生产办公楼、公共食堂所涉及的12台电梯进行供货、安装、调试、取证及质保期运维等工作。
2.4 招标范围
供应商负责按现有图纸完成恒湿库、综合检修厂房、环境实验室和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生产办公楼、公共食堂共12台电梯的供货、安装、调试、取证、质保期运维,包括:12部电梯设备的设计、生产、供货、安装(含电梯深化设计施工图)、调试、验收、保修以及办理向政府主管部门的报验、备案、取证手续等,直至满足正常运行使用的一切工作,含2年维保期免费维修保养工作。
2.5交货地点
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核电现场辽宁省兴城市滨海大道100号。
2.6交货期
恒湿库、公共食堂、生产办公楼交货期暂定2022年8月,实际交货期以采购方函件通知为准。环境实验室和监督性监测前沿站、综合检修厂房交货期暂定2023年9月30日,实际交货期以采购方函件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供货商在合同签订7日历天内提供需向设计方提交的提资材料。施工工期为90日历天,取证30天内。自特种设备监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相关服务。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资质要求:
a、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中如有国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详见招标文件第62页:投标人采购的国外产品或服务的出口许可证明);
b、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为制造厂家,需具备如下资质: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并提供型式试验证书,且额定速度≥6m/s;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也视为满足要求;
c、 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为代理商,需具备如下资质:需具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的授权书(格式可参考招标文件第六章,若采用其它格式须体现授权期限及设备制造商签字盖章,提交投标文件时授权书建议彩色打印);代理商所代理的制造厂家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并提供型式试验证书,且额定速度≥6m/s;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证书也视为满足要求;代理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级及以上证书,安装人员需具备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
(5)授权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除公共食堂餐梯外,其它子项电梯需为相同品牌,制造商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辽宁核电有限公司自管子项电梯采购项目售价:5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发售时间:2022年03月25日11时00分—2022年03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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