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POWERCHINA-0111010-220025
一、招标内容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对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 偃师区东山矿山技术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部需用的桥式起重机、电动单梁起重机和电动葫芦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征集合格投标人参加密封招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山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位于河南省偃师区境内,隶属偃师区府店镇管辖。矿区东西长3.0km,南北宽0.72km,面积1.6392km2。矿山设计利用储量3.1亿吨,设计开采回采率为97%、损失率为3%,设计建设总规模为2000万吨/年,一期建设规模为400万吨/年,毛料处理能力1500t/h,成品料生产能力1000t/h。工作制度:全年300天,每天两班,年工作时间5000小时,总运行时间:15年。生产工艺:全干法生产。设计采矿原料粒度≤1000mm,原料经破碎、筛分后形成31.5mm~26.5mm、26. 5mm~10mm、10mm~4.75mm、3~0mm、4.75~0mm等五种建筑用骨料,辅以产生石粉。工艺设置三级破碎,三级筛分,并辅以立轴冲击式破碎机生产机制砂,开、闭路生产工艺相结合,中碎车间与第一筛分车间构成开路,细碎车间与第一筛分车间构成闭路,制砂车间与第二筛分车间构成开路进行碎石整形和生产成品砂,整形车间与第二筛分车间构成开路调整成品砂细度模数。加工系统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下:矿山开挖料通过自卸汽车运输至粗碎卸料平台向粗碎料仓卸料,通过粗碎车间采用1台旋回破碎机,破碎物料经皮带机输 半成品堆场地弄皮带机将物料运输至中碎车间进行破碎,中碎设2台圆锥破碎机。破碎完物料胶带机运至第一筛分车间,一筛分采用圆振筛,设26.5/10/3三层筛网,大于26.5物料输 小于3mm物料通过选粉设备脱粉后送入普通砂成品料仓。
2、招标范围:水电十一局偃师区东山矿山技术改造及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部需用的3台桥式起重机、3台电动单梁起重机采购、技术服务及安装、后期服务等。
3、采购主要型号及数量:
序号 | 物资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备注 |
1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QD-5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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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吊钩桥式起重机 | QD-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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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2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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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1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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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动单梁起重机 | LD-5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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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动葫芦 | CD-10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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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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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价含轨道。
4、交货时间:全部设备应于2022年5月5日前运抵交货地点。
交货
5、质量要求:卖方必须满足买方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卖方应提供安装布置图,并提供设备的各项参数。
6、质保期为门式起重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满1年。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7、投标人须对标的物全部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只填报部分项,未填报项按其他所有投标响应人的最高价计入总价。
8、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分项报价表》和《技术参数表》,有更多参数的可在表格下方续填,不得改变已有格式。评标时提供可编辑word版投标书用于评标,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合法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生产许可证(桥式起重机)》,许可范围应不低于标的物的型号规格。
1.2厂家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1.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参与投标前,必须与买方技术人员进行详细沟通。
1.4制造企业公司近三年桥式起重机国内外业绩不少于12个,其中国内业绩不少于10个,国外业绩不少于2个,且须提供业绩证明,近五年来稳定运行三年以上的运行证明材料不少于3份。销售数量不少于20台套,销售合同总额不小于2000万元(必须附合同扫描件或设备发票等证明文件,资料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合同)。
1.5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投标人和投标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加本标的竞标。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法实施条例》禁止竞标的情形。
4、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