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甲 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受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电解多功能天车出铝钩起升机构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现将有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黄河鑫业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区,距西宁市区约35km,距湟中县城约6km。年产能56万吨铝产品;与之配套的炭素产品年产能30万吨。
电解分厂24台多功能天车其中有20台为株洲天桥生产的天车,4台为沈阳冶金生产的天车,沈冶天车出铝钩钢丝绳为双绳缠绕,而株洲天桥天车出铝钩钢丝绳为单绳缠绕,其定滑轮布置结构为一纵四横排列方式,即一个纵向排列定滑轮,四个横向排列定滑轮,钢丝绳卷筒为两端出绳,双绳缠绕方式用平衡梁代替了纵向定滑轮,钢丝绳卷筒为两端出绳,钢丝绳另一端固定在平衡梁的端头。根据GB6067.5-2014《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5 部分:吊运熔融金属起重机,单吊点主起升机构至少采用两根钢丝绳缠绕系统,因此需对20台株洲天桥天车出铝钩起升机构进行改造。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1.2.1.1电解多功能天车出铝钩起升机构改造。
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工作内容:
(1)对原有四个横向定滑轮固定部分重新设计并加固,增加该部分的钢材强度,并出具设计文件、强度计算文件及施工图纸。
(2)项目改造前至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河工业园区分局办理改造告知手续。
(3)拆除20台天车纵向定滑轮共20个,拆除出铝钩钩头组20套。
(4)安装20台天车定制平衡梁20套,钢丝绳20套,平衡梁位置要与原有定滑轮安装位置相匹配。
(5)对改造后的20台天车出铝起升机构进行调试。
(6)20台株洲天桥天车出铝钩起升机构进行改造备件、材料供货。
(7)中标单位负责到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河工业园区分局办理相关手续,改造完成后经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检验并出具合格报告。
(8)拆除后的废旧备件运输到业主指定位置整齐堆放。
(9)构成设备的任何部件、组件和装置如果在本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中没有提到,但对该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供货范围及工作内容之内。
1.2.1.2中标单位负责到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甘河工业园区分局办理相关手续。
1.2.2施工地点时间及方式
1.2.2.1 施工地点:黄河鑫业有限公司
1.2.2.2 施工工期:自开工之日起总工期84天,具体以书面开工时间为准,总工期不变。
在合同工期内每台天车改造工期为7天,总计改造数量20台。其中一厂房2台、二、三、四厂房各6台车。两台天车同时开工改造,总工期84天。由于生产因素当天改造任务结束后天车需确保可以进行换极作业。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黄河鑫业有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起重机械)资质的企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和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主要管理人员资质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安全管理相关职称或取得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向国内同行业/或同类型行业承担过2台/或套及以上多功能天车出铝钩起升机构改造的合同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2年3月28日~2022年4月1日 8:30~11:30,14:30~17:30
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详情请联系如下人员:
项目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52883525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传真:010-51957412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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