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吉林东丰沙河镇23MW风电项目、广西宾阳陈平76.55MW风电项目风机塔筒配套法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001726,招标人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为两个项目(吉林东丰沙河镇23MW风电项目、广西宾阳陈平76.55MW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塔筒配套法兰采购。
(一)吉林东丰沙河镇23MW风电项目
1、概况如下:
吉林东丰沙河镇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东丰县城约40公里的沙河子镇境内,距离长春约100公里。项目场区属于低山丘陵地貌单元,场址内地表地貌以林地为主,地势起伏较大,海拔450-660m。本项目容量23MW,安装5台联合动力UP4000-176及1台UP3000-156风力发电机组,轮毂高度分别为110米及100米。工程依据:吉发改审批[2020]339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丰沙河镇庆余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0]340号《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丰沙河镇盈仓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
2、招标范围如下:
包含6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配套法兰。卖方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买方指定塔筒工厂,运距按1000公里暂估,据实结算。
交货期:2022年06月15日至07月15日
交货地点:指定塔筒工厂
(二)广西宾阳陈平76.55MW风电项目
1、概况如下:
风电场项目场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宾阳县陈平乡南部山区,风电场区域为丘陵低山地形,地形起伏较大;植被茂密,针叶林、阔叶林混杂。场址中心地理坐标约为N23°01"39.41",E108°45"26.12",场区西部与青秀区,南部与六景镇相接,该山脉南北均无明显高大障碍物阻挡。项目建设规模76.55MW。
2、招标范围如下:
11套金风科技GW191/4550机组和5套金风科技GW171/5300机组塔筒配套法兰,具体详见技术文件。投标人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招标人确定的塔筒生产厂家。运费按1000公里暂估,据实结算。
交货期:2022年4月-2022年5月(具体时间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交货地点:指定塔筒工厂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压力管道元件)(钢制锻造法兰B级)证书;或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为钢制锻造法兰B)。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供货完成的2MW及以上风机塔筒用法兰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不少于20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可以是到货签收单、验收证明或设备已供货完成的其它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2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6 16: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