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招标公告
项目 合同编号:合同商谈时确定 取得电力系统接入批复。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项目实施 60日内取得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接入系统批复。 1.3 资金来源 本项目由格尔木绿耀光电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质的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分包。 1.4.2企业信用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用。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3项目主要人员资格 项目主要负责人及编制人员须具有电力系统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从事电力系统工作2年及以上。 1.5 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三年内,具有至少两个与本项目规模相当或类似的接入系统设计业绩(附合同复印件)。 1.6 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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