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修文县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阳市修文县城镇污水管网及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已由修文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修发改审批〔2020〕3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修文县水务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新建污水厂两座,用地面积20005平方米,包含新建污水转输泵站(含初雨处理)两座、新建污水管道工程,新建DN500-DN2400污水管总长 22000米,4.0×104m3/d规模污水二级处理工艺生产线等附属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2020年度或2021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2022年新成立的公司需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提供履约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响应文件范本);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无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监理乙级以上资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