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库坝监测设备设施整治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501994,招标人为国能大渡河沙坪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大渡河沙坪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沙坪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区境内,距峨边县城上游约7km,距成都和乐山交通里程分别约224km和98km,上接沙坪一级水电,下邻已建龚嘴水电站,电站是以发电为主要任务的水电枢纽工程。
沙坪二级水电站水库正常蓄水位554.00m,总库容为2084万m3,调节库容585万m3,为日调节水库。装机容量348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16.10亿kWh。枢纽工程主要由左右岸挡水坝段、泄洪闸、河床式厂房、鱼道等建筑物组成,坝顶高程557.00m,坝顶全长319.4m,挡水建筑物最大坝高63.00m。其中泄洪闸布置在右岸主河道上,河床式厂房布置在左岸台地上,鱼道出口段位于泄洪闸与厂房之间。厂房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58MW灯泡贯流式机组。
泄洪闸布置在右岸主河床,共设置5孔泄洪闸,孔口尺寸13.0m×16.0m(宽×高),采用平底宽顶堰型式,堰顶高程528.00m,闸顶高程557.00m;泄洪闸采用弧形钢闸门挡水,弧形闸门尺寸为13.0m×16.0m(宽×高),采用液压启闭机启闭。右岸挡水坝段长约31.0m,采用混凝土重力坝,坝顶高程557.00m,坝顶宽16.5m,最大坝高约57.0m。主厂房总长为173.30m,厂房建基面高程507.00m,厂房最大高度62.00m。鱼道出口段布置在泄洪闸与厂房间纵向导墙上,在厂房尾水闸墩下游采用渡槽横跨尾水渠,转到沿大渡河左岸岸坡布置,进口段布置在厂房尾水渠出口下游约140m处。
本工程施工采用左岸明渠分期导流方式,其导流程序为:导流明渠施工阶段(2010年12月~2013年5月)进行左岸导流明渠施工,期间来水由原河床下泄;一期导流阶段(2013年11月~2015年3月)进行拦河闸坝施工,来水由导流明渠下泄;二期导流阶段(2015年3月~2017年4月)进行左岸厂房施工,来水由厂房土石围堰、厂坝间纵向导墙拦挡,拦河闸坝闸孔下泄。
本工程于2008年12月开始筹建,2010年12月导流明渠工程开工,2011年3月通过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2012年3月获得国家核准,2013年11月9日一期截流,2015年3月实现二期转流,2017年3月下闸蓄水,2017年6月首台机组投产发电,2018年9月6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
大坝安全监测内容主要包括:环境量、变形监测控制网、坝体位移、大坝渗流渗压、大坝应力应变、边坡内外部变形及渗流渗压等。
2.1.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大渡河公司沙坪二级水电站库坝监测设备设施整治工程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工作范围包括:
(1)变形监测控制网整治:包括观测墩修建等。
(2)变形监测设施整治:包括水准监测设施整治、坝顶激光系统整治、外部变形自动化系统整治。
(3)渗流渗压监测设施整治:包括测压管整治、绕渗孔扫孔。
(4)边坡观测道路修建。
(5)安全防护设施修建。
(6)大坝强震自动化系统完善。
(7)库区水位站监测设施整治。
(8)环境量监测设施整治。
(9)其他。
2.2.1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12个月,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2.2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150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叁级及以上)。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水利水电工程(单个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或单个水库库容3000万立方米及以上)库坝监测设施的建设或检修或整治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和包含业绩要求内容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水利水电或建筑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单个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或单个水库库容3000万立方米及以上)库坝监测设施的建设或检修或整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2)拟任技术负责人须且具有担任过水利水电工程(单个水电站总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或单个水库库容3000万立方米及以上)库坝监测设施的建设或检修或整治项目的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业绩1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企业任命文件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项目名称、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安全负责人:/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内“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相关证明文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含母子公司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作为投标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其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作为废标处理。
(2)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6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