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调节阀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汇流河热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调节阀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呼伦贝尔牙克石市汇流河热电分公司
2.2项目概况: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机组建设
2.3招标范围: 汇流河发电厂热电联产项目(350MW+50MW)采购合计30套气动调节阀,包括不限于:疏水调节阀,补水调节阀、进汽调节阀及附件等。
2.4 交货地点:汇流河发电厂内车板交货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自2015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不少于3项国内350MW超临界及以上等级燃煤机组项目的调节阀供货业绩,供货范围清单至少包含凝结水再循环调节阀及3台加热器(低加或高加)疏水调节阀,并提供相关业绩合同的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合同签章页)。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有效业绩数量多的通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相同的,以最先购买招标文件者通过资格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03月30日9:00起至2022年04月04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