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019,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的催化剂为甲醇合成装置合成催化剂。甲醇合成催化剂装填在甲醇合成塔内部,起到促进甲醇合成反应的作用。本次招标的催化剂应用于180万吨/年DAVY甲醇合成装置中,要求使用寿命≥3年。甲醇合成催化剂装填在两个同体积的合成塔内,两塔串并联运行,催化剂装填在合成塔的壳程,锅炉水走管程,催化剂的装填总体积为199m³(每个塔99.5m³,甲醇合成塔顶底部的最高温度可达325℃)。
2.1.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符合招标方生产工艺要求的甲醇合成催化剂199m³。
(2)交货期为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0日内(计划到货日期:2022年6月30日前)。
(3)交货地点为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2其他:2.2.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
2.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30日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如为进口产品授权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在以煤基合成气为原料的甲醇合成装置(单套产能不少于90万吨/年(折100%纯度的精甲醇))催化剂的合同业绩1份,且催化剂使用寿命不小于3年。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投标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3年或以上的材料(用户证明中需包含装置产能或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3-3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8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