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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2-03-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政采项目管理 (上海市静安区天目中路380号11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4月21日 10点00分 面积约389平方米;虹仙办公楼食堂位于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700弄45号(虹仙小区内),面积约35平方米。本项目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提供局本部干部、工勤人员的早餐、午餐和虹仙办公楼午餐供应以及因工作需要外来人员的客饭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2000000.00元/年,最高限价(元):2000000.00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自2022年6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分三个年度分别签订合同的方式实施。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与供应商按照项目招投标结果签订第一年度合同;之后,在上一年度合同到期前,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工作进行考核。考核通过的,则双方就下一年度服务价格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双方续签下一年度合同。但第二和第三年度合同价的涨幅不得超过第一年度合同价格的10%(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号附1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各类供应商采购(但不接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投标,若为事业单位,应提供本单位为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3月31日  至 2022年04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报名资料通过邮件发

六、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关说明下载招标文件!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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