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T2211001301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九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九江三峡水务公司水质净化厂2022年度污泥运输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
(001)九江三峡水务公司水质净化厂2022年度污泥运输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九江三峡水务公司水质净化厂2022年度污泥运输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1日8时30分到2022年4月8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4月18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4月18日15时00分;
开标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三峡水务公司水质净化厂2022年度污泥运输服务已获批准采购,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为
鹤问湖水质净化厂、两河地下水质净化厂、芳兰水质净化厂、白水湖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污泥运输、装载机作业;主要内容为:两河地下水质净化厂、芳兰水质净化厂、白水湖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至鹤问湖水质净化厂,鹤问湖水质净化厂污泥运输至污泥处置单位。
污泥运输边界条件:我方共7台污泥运输车委托运输单位使用(装载量10吨5台、装载量5吨2台),合同签订后移交装载量10吨污泥运输车3台,2022年10月1日移交装载量10吨污泥运输车2台、装载量5吨污泥运输车2台),但只能用于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定路线运输污泥,不得私自运输其他单位货物,一经查处即刻取消相关合同并保留依法追纠运输公司对我厂造成的损失;保险归我方购买,运输单位承担车辆驾驶员成本、日常管理、车辆日常保养、油耗、年检及维修事务等一切开支(维修费用据实结算,保险费用由我方承担保险除外);污泥运输途中车辆的交通事故、交通违章、污泥撒漏等事项,由运输单位承担一切事故责任含行政处罚、一般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
装载机边界条件:我司一台装载机委托运输单位使用,但只能在鹤问湖水质净化厂作业并确保鹤问湖水质净化厂的污泥及时装车外运处置,运输单位负责承担车辆日常保养、油耗、维修、驾驶员成本等一切开支。
预估运输量如下:
(1)两河地下水质净化厂—鹤问湖水质净化厂(运距25km),3500吨;
(2)白水湖水质净化厂—鹤问湖水质净化厂(运距50km),3000吨;
(3)芳兰水质净化厂—鹤问湖水质净化厂(运距48km),5400吨;
(4)鹤问湖水质净化厂—处置单位(运距27.5km),12250吨。
2.2 服务期限:起始时间以我方通知为准,结束时间2023年4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拟派4名及以上须具有B照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污泥车司机,且具有3年及以上驾龄(从驾驶证的“初次领证日期”起算)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
2)拟派装载机司机须具有装载机操作证。
(3)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 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2 招标文件仅提供电子版,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标书款发票将以“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形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潜在投标人在成功支付招标采购文件费用后,可在“投标管理-我的标书订单”页面点击【开票】按钮,自行下载获取电子发票。平台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至24日,其他时间不开具,如需开票请待下月1日后再自行申请。
4.3
4.4参与本项目须登录新平台,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在“投标管理-我要参与”页面点击【立即参与】按钮后,跳转至“投标管理-我的项目”页面,点击本项目上的【购买文件】按钮,按照提示指引完成支付操作。投标人仅可选择在线支付(单位或个人均可)完成标书款支付,请严格按照页面提示进行支付,若支付成功,新平台会根据银行返回的交易结果自动开放招标文件下载权限。
4.5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否则将不能获取未支付成功标段的招标文件,也不能参与相应标段的投标,未及时按照规定在新平台完成招标文件费用支付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6 本项目投标人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和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由招标代理机构总部账户统一收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支付。中标服务费、招标文件及电子采购平台服务费等相关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承担招标项目实施的各分支机构开具,并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注册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5. 电子身份认证
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离线制作(签章、加密)、 新平台CA电子钥匙须在北京数字认证股份 指定网站办理(以下简称“北京CA”,网
已在旧平台注册并在 指定网站( /s/sanxia)办理的CA电子钥匙及电子印章不适用于新平台,须按新平台要求重新办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本招标公告“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6.2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为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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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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