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招标人: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业主:昌吉国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资本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地点:木垒县四十个井子第二风场B区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木垒县四十个井子规划区,场址位于木垒县东北85km,东经91°03′~91°20′,北纬44°19′~44°00′之间,海拔高度990m~1280m。项目规划风电装机容量15万千瓦。建设规模:详见招标范围。
2.2招标范围
序号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容量(MW)单机容量文件价格(元)1DNYZC-2022-03-01-1835-01木垒县四十个井子第二风场B区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附属设备(I标段:10万千瓦)1005.0MW-6.0M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30002DNYZC-2022-03-01-1835-02木垒县四十个井子第二风场B区15万千瓦保障性并网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塔筒及其附属设备(II标段:5万千瓦)505.0MW-6.0MW风力发电机组及配套塔筒3000备注:1.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2.投标人投标机型单机容量需满足招标单机容量要求。3.交货日期、交货地点等详见招标文件第四卷。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2)具有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应资格和能力。(3)投标人本身或其分/子公司人员应具备相关风机设备维修资格,以便后续开展风机五年质保期内运维工作。(4)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风力发电机组的能力,在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5)近36个月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7)近36个月,不存在重大产品质量或安全事故而被起诉并败诉的事件,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且有直接可能对本项目合同执行产生不良影响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所履行的风力发电机组设备合同没有因投标人原因受到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处罚。投标人需提供由上级主管部门或法律事务部门开具的不存在影响本项目合同执行的诉讼的声明函。(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机型需满足本招标文件第四卷内所列的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3.2专项资格要求(1)截止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在中国境内累计装机容量在1500MW以上。(2)每种投标机型须有设计认证(通过权威机构颁发的不含待解决项的设计认证,并提供设计认证全文),每种投标机型须有50MW及以上容量的合同业绩,且每种投标机型的轮毂高度不能超过设计认证中轮毂高度10%。备注:装机数据以中国风能协会公开公布数据为准。3.3其他资格要求(1)I标段总容量为100兆瓦,II标段总容量为50兆瓦,允许上浮(不得超过单台机组容量),整体15万千瓦风电项目不超过单台风电机组容量,最终机组数量根据电网核查要求,共同协商确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3月31日至2022年4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热线服务: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4.3招标文件价格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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