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泰州电厂2022年输煤区域卸煤段设备清扫装置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602070,招标人为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泰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卸煤段12条皮带机、6台斗轮机及1台装船机清扫器更换;2、12条皮带机加装清扫箱;3、6台斗轮机及1台装船机加装接料挡板。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涉及设备的设备本体、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供货设备的安装(含土建)、调试、试运行及验收,以及提供相应技术资料、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出具设计图纸经招标人审核确定后,60天内完成所有物资的生产加工工作。招标人负责协调生产施工工作,因施工涉及设备停运,本项目需分段施工,预计分5次实施。具体施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每次施工投标人均需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至现场施工,施工过程中每台设备的停运时间不得超过4天,每台设备施工结束后,安排3天时间试运,试运正常后,继续下一台设备的施工。每个工作日8:30至16:30作为投标人的施工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的不连续性以及其对成本带来的影响。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3月份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输煤系统施工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07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