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山东发电 白杨河发电厂2022年甲乙站脱硫石膏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3-2-238)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山东发电 白杨河发电厂2022年甲乙站脱硫石膏处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山东发电 白杨河发电厂2022年甲乙站脱硫石膏处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2 规模: 2*145+2*300MW燃煤机组
2.3 服务期:2022.6.1至2023.5.31
2.4 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一个标段,本标段华能山东发电 白杨河发电厂2022年甲乙站脱硫石膏处置项目为招标全部内容。
2.5 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白杨河电厂现有2台145MW燃煤机组和2台300MW燃煤机组,总发电装机容量890MW。
根据2021年招标人脱硫石膏实际产量,执行合同期间生产的优质脱硫石膏总量预计约12万吨,普通脱硫石膏约1万吨,次品脱硫石膏约2万吨,中水污泥约0.5万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提供1项固体废弃物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其它能体现工程具体内容的支持性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