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2022-2024 年水土保持监测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分公司”) 风电场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竣工验收服务的框架采购,执行项目由业主单位根 据实际开发需要指定,项目建设位置、装机规模、主要技术参数、综合效益等 参数视开发条件确定。在框架性期限内(2022 年 4 月-2024 年 12 月),中标单 位接受新能源分公司的委托,对所开发的风电项目提供水土保持监测及竣工验 收服务,就单个项目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招标人选出综合排名前二名的投标 人为中标人,在框架性期限内招标人按照综合评审排序委托中标人开展工作; 如遇首选中标人因工作量过大等自身原因或因政策原因不能担任本项目的中标 工作,无法满足招标人要求,招标人也可按照排序顺延将项目委托下一中标人 实施。本项目分为 2 个包,每一包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分卷成册提交,其中 B1 包 和 B2 包实施时不得为同一中标人。
风电场建设范围: Ⅰ区为风电机组及箱变区,包括风机和箱式变基础、安 装场地及周边影响范围;Ⅱ区为风电场道路区,包括场内道路、场外道路及两 侧影响范围;Ⅲ区为集电线路防治区,包括集电线路架空线路塔基、地埋电缆 沟及施工影响区域;Ⅳ区为升压站及进场道路区,包括升压站、进升压站道路 及周边影响范围;Ⅴ区为弃渣场区,包括弃渣场及其影响范围;Ⅵ区为施工生 产生活区,包括施工临时设施防治区,包括中转堆场和施工临时设施等及周边 影响范围。
现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及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人五凌电力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决定通过 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供应商。
2.2 招标范围
B1 包: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在框架期限内,实施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工作,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 下内容:
(1)负责项目施工过程及竣工验收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法律规定和行 业规范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及时提出施工过程中控制水保流失的意见和建 议,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配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并对水土保持工程 监理进行技术指导,协助监理单位出具水保监理报告。
(2)招标文件未提及,但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所必须实施的其他 技术服务事项。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
(4)提交的成果: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季度及总 结报告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份数满足发包人要求。
B2 包: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在框架期限内,实施风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具体包含 (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会专家意见及其批复所述的水 土流失防治工程或措施、水土保持监测报告、水土保持设施监理报告,结合当 地主管部门验收要求及现场施工实际情况,进行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服务。
(2)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验工作,按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提交自验报 告、业主单位的水土保持实施总结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 书等,负责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会务,协助招标人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项目 水保验收备案并取得备案文件。
(3)招标文件未提及,但按照法律规定和行业规范要求所必须实施的其他 技术服务事项。
(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工作。
(5)提交的成果:水土保持设施自验报告、发包人单位的水土保持实施总
结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等验收所必须的资料,电子版 一份,纸质版份数满足发包人要求。
2.3 工期要求
承包方收到发包方启动工作的书面通知 7 日内完成报告所需资料的收集工 作,监测及验收等工作开展时间双方协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法人资格: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 人资格。
3.2 资质条件:
B1 、B2 包:具备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颁发的有效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 测单位水平评价 3 星及以上证书;需要地方主管部门准入许可的,要求投标人 提供许可文。
3.3 业绩要求:
B1 包:投标人近 3 年完成 2 个及以上水利水电或风电场等类似工程建设 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必须提供业主 /用户证明,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否 则不予采纳)。
B2 包:投标人近 3 年完成 2 个及以上水利水电或风电场等类似工程建设 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服务工作(必须提供业主 /用户证明,并附业主 /用户 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3.4 财务状况
3.4.1 投标人近 3 年财务能力稳定、可靠,流动资金能满足本招标项目服 务要求。
3.4.2 投标人应提交最近 3 个会计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并按 要求填写《投标单位主要财务指标表》 (格式见第八章投标函及其附录)。
3.5 主要负责人要求:
3.5.1 必须与投标人签定正式劳动合同 3 年以上(必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 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采纳)。
3.5.2 应有 5 年以上技术服务经历,近 5 年内负责过相同或类似的工程技
术服务(要求提供业主/用户证明,并附业主 /用户联系方式,否则不予采纳), 全过程担任 2 个以上类似项目的负责人。
3.6 专业负责人要求:
必须与投标人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盖章 的社保证明),至少拥有 1 个以上同等(或以上)规模工程项目经验,并在其 中担任专业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
3.8.1 投标人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8.2 投标人应无履行合同的不良记录,无不良诉讼记录,无在招标投标 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3.8.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 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2 年 4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 。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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