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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水洛河流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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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水洛河流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四川凉山水洛河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 2.2 项目规模:各营地内公共区域(含宿舍楼、办公楼、接待楼、食堂等)及设施保洁服务;各电站厂房公共区域(不含设备)保洁服务;各营地内宿舍楼、接待楼及厂房床上用品清洗更换服务;各营地餐饮服务(不含食材原料采购工作);各营地绿化栽种及维护服务;各营地水电及空调、电视、热水器等家电设施维修、维护服务;各营地纯净水配送;各营地和电站厂房(含大坝)治安保卫工作;临时安排的零星工作。 2.3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3/19-QT-0301 |
水洛河流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2年-2025年) |
各营地内公共区域(含宿舍楼、办公楼、接待楼、食堂等)及设施保洁服务;各电站厂房公共区域(不含设备)保洁服务 |
10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水洛河流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2年-2025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或因特大、重大事故被国家应急管理部通报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格能力要求: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具有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项目经理或副经理经历,相关工作经历年限不低于5年,且项目经理不得兼任;厨师长应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称,相关工作经历年限不低于3年;物业现场会计人员应具备初级会计师证及以上资格证书,相关工作经历年限不低于3年。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须提供半年(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社保缴纳证明。
8.业绩要求:应提供近两年来(2020年起至投标截止日)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2个及以上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单个项目年度合同总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业绩,提供其合同复印件(关键信息必须包含合同协议书首页、合同工作范围、双方签字页)。
9.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和2020年)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查过的有关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且不能是三年连续亏损的企业。
10.其他要求:具有有效的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01 15:36到2022-04-1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