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抽水蓄能电站单点选址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淄博热电华电沂源抽水蓄能电站单点选址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技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沂源抽水蓄能电站单点选址规划研究报告编制技术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综合勘察资质及综合设计资质甲级资质。 8.近5年来(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独立承担过如下业绩:(1)省级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3个(2)市或县级抽水蓄能电站选点规划3个(3)至少具有1项单独或牵头完成容量为1200MW及以上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勘察设计业绩;以上三个条件需同时满足。必须提供合同扫描件证明材料(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 9.本次招标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以下相关承诺函格式自拟:(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7)在最近N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的,负有(同等/主要)事故责任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中发生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的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07 09:00到2022-04-15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