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基地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智能生产基地光伏项目EPC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智能生产基地光伏项目位于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秀全街道,项目在已建成的堆场、展厅屋面以及新建光伏车棚上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本项目堆场及新建车棚均采用BIPV方案,在原有露天堆场上新建BIPV屋盖;堆场钢结构主体由业主另行设计建设,不在本项目于实施;展厅为已建彩钢瓦屋面,光伏车棚为新建BIPV屋盖),屋面面积合计约28263平方米,项目建设总规模共4336.2kWp,设计寿命25年。另外将厂区路灯进行改造为太阳能路灯。项目不新占用土地,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方式。本期工程拟采用10kV电压等级接入电网,最终接入系统设计以电网审查意见为准,涉及接入系统报告中的设备采购、施工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投标方负责本项目送出线路与电网公司接口分界点的所有设计、设备材料、施工、验收、政策处理、配合等有关工作并承担所有费用。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合规手续办理、租地及民事协调、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及配合结算审计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具体如下:
2.1.1工程设计:
1)光伏场区、集电线路等全部工程设计及电网公司接入系统实施、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细化优化、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发包方已委托设计单位完成了项目可研、接入系统报告的编制,投标人有义务进行复核。
2)中标人应在中标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完成项目的初步设计并完成评审收口(中标方负责初步设计评审费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出版。
3)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查的各种文件,并取得批复。
4)二级进度网络图的编制;施工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文件的编制(设备技术规范书需发包方确认);参加各阶段设计评审会及费用;进行施工图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派出设计代表解决现场施工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5)设计周期满足招标、现场施工进度需要;工程并网后1个月内提交竣工图。
2.1.2设备材料采购:
设备材料采购范围及其他工作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设备、材料、组件、逆变器(具备主/被动防孤岛效应保护)、支架、箱变、电缆、开关柜、综自、涉网设备和《初步设计》、技术规范书和《接入系统报告评审意见》所需的设备、相应的备品备件和随机工器具等的采购供货、验收、卸货、仓储保管、二次倒运、设备的监造、技术服务、现场性能测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等。招标范围包含设备设施标识牌、警示牌的采购、安装。
2.1.3合规手续办理:
1)以供电局接口分界点为界(具体接口分界点以与供电局签定的协议为准),项目开工的所有手续均由中标方负责办理。包括提交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供电局要求的各种文件,与电网的购售电合同和并网调度协议的签订协调,通过并网验收的保护定值单审批手续办理等等。
2)本项目难点在于涉及单位业主的屋顶物业,项目工期紧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难度大。企业方考虑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总体指导方针,应企业方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前编制《光伏施工方案及保证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控制措施》,并经企业方盖章确认。
3)投标方投标时须按附件完成签订《投标承诺书》,承诺投标中标后,负责所有与业主沟通协调的事项。本项目总工期为90天,若由于屋顶业主单位与中标方的协调问题等原因,影响项目施工进度,导致项目投产的时间拖延,则由中标方承担发标方的所有各种损失,故请各投标单位根据自身实力和项目特殊情况慎重考虑投标。
2.1.4工程施工:
满足项目并网运行和验收的土建、电气安装、调试、并网、试运行,工程各阶段验收和消缺,项目各专项验收,人员培训和最终交付运营,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配合结算、竣工决算审计等全部相关工作。
工程项目需执行国能(广东)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及上级公司关于承包商管理等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满足上述的文件的相关要求,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根据国家、项目所在地政府防疫管控制度和要求,投标单位需对项目所在地的管控要求进行调查,中标后三天内制定专门的、符合单位业主规定的《施工全过程防疫管控措施》,保障项目按照国家防疫要求持续稳定推进。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7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MWp及以上光伏EPC或机电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类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光伏发电项目的设计或咨询负责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光伏发电EPC或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07 16:1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1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