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米家沟选煤厂生产运营外委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米家沟选煤厂位于甘肃省庆阳市东南部,行政区划隶属宁县新庄镇和中村管辖,与新庄煤矿主井工业场地联合布置,紧邻西平铁路宁县南站东端咽喉区,为一座群矿选煤厂,服务于核桃峪煤矿、新庄煤矿,处理能力16.0Mt/a。工艺设计流程为200-13mm块原煤采用重介浅槽分选,13-0mm未原煤不入选,3-0.25mm粗煤泥采用煤泥离心机脱水回收,-0.25mm细煤泥采用压滤机脱水回收,预留13-0mm末原煤入洗通道及场地。米家沟选煤厂已于2021年12月完工,具备生产能力,2022年2月开始带煤入洗。现根据需要,拟对其进行生产运营外委。
2.2 服务地点:甘肃省庆阳市宁县
2.3 服 务 期:3年,具体进场日期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每年初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招标范围:除甲方所负责的范围外,其余选煤厂厂区所有设备设施、建(构)筑物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组织、技术管理、质量和安全管理及标准化、设备维护修理、日常现场管理、文明生产管理及环保等方面全过程管理。管理界限从核桃峪煤矿来煤的长距离皮带机尾及新庄煤矿原煤仓下给煤机开始,至各产品装车结束为止。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2项处理能力300万吨/年及以上且生产工艺为“重介浅槽分选”的选煤厂生产运营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反应合同内容关键页影印件,自营选煤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2 项目经理:具有洗选或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选煤厂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年及以上,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或缴费证明。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4月9日9:00起至2022年4月16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