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文昌宫聚金门片区城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水市文昌宫聚金门片区城区改造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2203-520381-04-01-605903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
2.2建设规模:文昌宫片区:用地面积10392.5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63.8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473.73平方米(包含酒店1635.75平方米,商业8947.9平方米,塔楼720.18平方米,消防控制室16.38平方米,公共卫生间153.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590.16平方米(包含设备房263.37平方米,地下车库7326.79平方米),停车位130个。聚金门片区:用地面积6033平方米,总建面积12104.7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37平方米(包含商业5862.9平方米,信用社1022.21平方米,消防控制室24.83平方米,公共 卫生间127.06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包含车库及设备房)5067.78平方米,停车位89个。配套完善绿化、亮化、消防、水电、管网等其他附属设施。
2.3工期:730日历天。
2.4项目估算总投资:19176.62万元。
2.5标段划分:
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为1个标段。
2.6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1)本项目建筑方案编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室外附属、景观绿化设计等设计相关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及竣工图编制、竣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有关的联络工作;2、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责任及权利义务;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整体满足投标人资质要求;4、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单位,牵头人负责联合体从投标报名直到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具体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