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02/17-QT-24)
1. 招标条件
湖北华电西塞山发电 2022-2023年度粉煤灰、炉渣销售已由华电湖北发电 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
2.2 项目规模:2×330MW+2×680MW燃煤发电机组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02/17-QT-2401 | 一级灰销售 |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转运外销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 500 |
CHDTDZ002/17-QT-2402 | 二级灰销售 |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转运外销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 1500 |
CHDTDZ002/17-QT-2403 | 粗灰销售 |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粉煤灰,并负责粉煤灰的运输,保证粉煤灰及时转运外销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 1000 |
CHDTDZ002/17-QT-2404 | 炉渣销售 | 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炉渣,并负责炉渣的运输,保证炉渣及时转运外销并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 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级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须提供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至少一项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发电副产品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9.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10.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二级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须提供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至少一项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发电副产品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9.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10.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粗灰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专用资格条件:投标人须为终端使用企业或终端用户指定的唯一代理商,并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8.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9.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炉渣销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须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有效期内的三证合一等证明材料。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须提供自2019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至少一项采购或对外销售相应发电副产品业绩,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8.投标人若为终端使用企业,则须提供相应产能证明。
9.投标人用于相应标段的运输车辆须能满足电厂日常产生副产品运输能力,运输车辆应满足本地环保及路政要求,须提供相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
10.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2 获取方式:
第一步:会员注册。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招标文件!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dt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