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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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建设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新钢街办穆响路5001号
2.2 项目规模:4×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建设
以数字煤场管控系统软件、煤场堆取料设备全自动作业系统、全自动盘煤装置及安全环保监测系统为本工程建设范围,系统建成后可实现煤场全覆盖自动盘煤,以三维图形的方式全面、直观、实时、动态展示煤场状态,反映煤场各空间位置的煤量、价、质、时间、气体、粉尘、温度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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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数字化煤场建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须在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今,具有燃煤电厂数字化煤场合同业绩不少于3项(至少有1项已完成),每个合同范围必须包含数字化煤场平台软件、堆取料机无人值守系统、盘煤系统等内容。(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至少一项业绩的验收证明材料,材料须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规模不够或非类似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工程质量合格,且无不良记录。
4.投标人有本项目主要设备成套自主研发、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能力,主要设备拥有知识产权,须提供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或国家认定的有资质能力的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材料,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可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
5.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8.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9.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11 17:00到2022-04-22 17:0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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