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贵州荔波茂兰水庆等3个农业光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现状调查及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
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2-03-2-275)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黔南州荔波县内、黔南州罗甸县、黔南州平塘县。
1. 招标条件
华能贵州荔波茂兰水庆、罗甸县沫罗、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预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预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
工期要求:
1.合同生效后 20个日历天内完成该项目的水保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报告评审、备案等;
2.工程完工9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水保竣工验收。
规模:荔波茂兰水庆项目200MW、罗甸沫罗项目60MW、平塘大塘塘舟项目200MW。
服务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行业规定的相关要求,进行华能贵州荔波茂兰水庆、罗甸县沫罗、平塘县大塘塘舟农业光伏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现状调查及工程竣工验收技术服务工作:
1.项目水保监测、水保现状调查;
2.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修编;
3.出具项目水保竣工验收报告;
4.组织项目现场水土保持工程竣工验收。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合同生效条件:
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 贵州 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华能集团 备案;
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华能年度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本项目取得地方政府同意开工建设的批复;
※由于招标人或政府原因导致项目最终不能实施或合同未能生效,中标服务费由招标人承当,其它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1项光伏或风电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现状调查及工程竣工验收业绩或同类型业绩,并提供此业绩的批复或备案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