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宁夏煤业各单位液体改制沥青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20402333,招标人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物资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宁煤公司各单位 |
12028129 |
液体改质沥青\煤沥青≥50% 灰分≤0.13% 水分≤3% |
TO |
5000 |
2.2其他:2.2.1交货日期:以物资公司下达的采购订单确定的期限为准。
2.2.2交货地点:宁夏煤业指定交货地点。
2.2.3付款方式:本框架合同项下采购订单执行整单结算,单批次采购订单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货款90%,留10%质保金,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返还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依次类推。
2.2.4支付形式:全额银行承兑。
2.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3个月。
2.2.6框架协议有效期:一年。
2.2.7价格调整原则:
1)若本协议项下的货物,其主要原材料(煤焦油、煤沥青)市场价格波动范围在±10%(含本数)以内的,协议单价将执行至协议期满;
2)主要原材料(煤焦油、煤沥青)其中任意一项波动范围在±10%以外的,对协议项下产品价格作出如下调整:
如果只有一项原料(煤焦油、煤沥青)价格波动在±10%以外,则按照该项原料对应的比例计算后调价,另一项则不做计算和调整;
如果两项原料(煤焦油、煤沥青)价格波动范围均在±10%以外的,则按照每项对应的调价比例计算后进行调价。产品(液体改质沥青\煤沥青≥50% 灰分≤0.13% 水分≤3%)价格调整比例=原材料(煤焦油)价格波动比例×0.48+原材料(煤沥青) 价格波动比例×0.18;每次调价后原材料价格(含13%税)作为下次调整的基数,以此类推。
调价参照依据:长期发布煤焦油及煤沥青市场价格信息的资讯网站(卓创资讯 https://prices.sci99.com/cn/)内发布的距离石嘴山市大武口区距离200公里以内的煤焦化厂煤焦油、煤沥青的出厂平均价格作为价格调整依据。
2.2.8订单合同累计金额达到(但不超过)框架协议约定的总金额或框架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截止日期到达,则终止框架协议,两者先到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证资质或与具有道路运输许可资质企业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有效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少于2份液体改质沥青(或煤焦油、煤沥青、煤焦沥青)已完成供货的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2-04-13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2-04-18 17:0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