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遵义和乌江治安保卫及消防管理招标项目(后勤服务类班车)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遵义和乌江治安保卫及消防管理招标项目已由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招标人为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遵义市播州区乌江镇 2.2 项目规模: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乌江渡发电厂位于贵州省播州区乌江镇,区位优势十分明显,交通非常便利,安全保卫服务主要包含位于乌江镇的办公、生活区和位于遵义市香港路的遵义办公区。 遵义和乌江治安保卫及消防管理,包含乌江渡发电厂营地的安全保卫值守、日常巡视巡逻等工作。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三年内有效。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乌江渡发电厂遵义和乌江治安保卫及消防管理服务外委】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8.拟派本项目的安保人员需具有《保安员资格证》,并随投标文件提供近一年以来的投标人为其所交纳的社保证明(如因国家重大政策(机构)调整无法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可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无社保证明文件,并附国家相关政策文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4-12 14:09到2022-04-19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