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4-1-114-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华能路1号 2.3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投标人负责燃机项目厂区内原有的垃圾堆场、石子煤堆场等构筑物拆除并根据项目需求重新规划新建;负责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其他工作。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技术规范书】”。 2、材料、工器具、配合工作划分: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的图纸资料;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材料、施工设备与工器具、施工机械、运输机械、垃圾处置、施工用水用电等;投标人负责防护用品、人工、加班劳保福利、食宿交通通讯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详细范围见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技术规范书】”。 3、本项目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负责2.1米以下基础、地面、排水、围墙、大门施工;江苏南通发电 负责2.1米以上钢屋架、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系统施工,双方达成协议,由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完成全部招标工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江苏南通发电 按照中标金额的52.42%作为合同签约价格,自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华能南通燃机发电 按照中标金额的47.58%作为合同签约价格,自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至少具备2个2017年1月1日至今合同金额均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且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业主方必须是最终用户,分包业绩为无效业绩。; 3.2.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2 专项条款
4. 报名及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