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招标人为 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天生港镇华能路1号
2.3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投标人负责燃机项目厂区内原有的垃圾堆场、石子煤堆场等构筑物拆除并根据项目需求重新规划新建;负责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规定的其他工作。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技术规范书】”。 2、材料、工器具、配合工作划分:(1)招标人负责提供相关的图纸资料;(2)投标人负责本项目涉及到的所有材料(含消耗性材料)、施工设备与工器具、施工机械、运输机械、垃圾处置、施工用水用电等;(3)投标人负责防护用品、人工、加班劳保福利、食宿交通通讯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详细范围见详细范围见“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示范项目还建苏通厂垃圾、石子煤堆场项目【技术规范书】”。 3、本项目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负责2.1米以下基础、地面、排水、围墙、大门施工;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负责2.1米以上钢屋架、采暖、通风、空调、照明系统施工,双方达成协议,由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完成全部招标工作,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江苏南通发电有限公司按照中标金额的52.42%作为合同签约价格,自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华能南通燃机发电有限公司按照中标金额的47.58%作为合同签约价格,自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4工期:本项目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不变;若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验收提前等情况,需根据招标人要求无条件服从总工期变更的安排。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投标人须至少具备2个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均不低于5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的业绩,且提供的业绩合同中,业主方必须是最终用户,分包业绩为无效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且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以及与业绩相对应的竣工报告或业主评价);
3.2.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包括后期需变更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项目施工过程中需驻厂,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建筑工程专业)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及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年4月15日9:00时起至2022年4月21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邮 箱: 1051008819@qq.com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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